84章商品归类详解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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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长期的归类实践中,已有很多文章对某一类或某一章节的商品范围及其归类进行了介绍。但是,由于整个协调制度章节众多、品目繁杂,多数情况下,很难深入对每个税目的细节进行讨论。为此,本文将以税目为单位、商品结构为基础、热门商品为重点,详解84章各税目的归类要点。

84.21:

离心机,包括离心干燥机;液体或气体的过滤、净化机器及装置

本税目包括两大类商品:离心机和过滤器。离心机最核心的特征就一个字:甩。滚筒洗衣机甩干的过程就是一个最典型、最直观的离心工艺。只要存在两种及以上不同比重的不同物质,基本上就能利用离心力全部或部分地将不同物质(比如水)加以分离。

和大多数税目一样,很多离心机由于各种排他条款不归入本税目,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:一是特殊行业用途,如同位素分离设备(84.01)和之后会提及的制造半导体用的离心机(84.86);二是加工工艺不同,如甩钢水或混凝土来成型的机器(84.54或84.74)和离心泵(84.13或84.14),这些机器都是利用离心原理工作,但并不是用来分离不同物质;三是内部带有离心设备的机器,但主要功能在其他税目中列名的,如洗衣机就是个典型的例子。

过滤器则是本税目所含商品的“大头”,根据过滤对象,过滤器包括液体和气体过滤装置两大类。过滤方法则无所不包,物理、化学、机械、电气的都可以。结构也是从简单到复杂均有涉及。当然简单也有个底线,下列几种商品就因为太简单而不属于法定的过滤装置:不同材质的简单滤网,不论其是单独使用还是装在吸尘器之类机器的内部;装有滤网或滤料的容器,其本质上仍是个容器。

还有一类比较复杂的商品看似可归入84.21,即传统的净水池需要在地上挖一个大坑,浇筑钢筋混凝土成型(内部也可以构建隔断来安放滤料),底部可以铺上多层砾石、砂、木炭等材料,再配合其他物理、化学过滤部件,将污水进行初步净化过滤。但在实际进出口中,建筑构件是现场浇筑的,砾石、砂料即使进口也是散装的,因此实践中并不存在这样的商品。如果只是一个普通的带有一层砾石、砂粒、木炭类滤料的铁皮水槽,则不属于84.21的商品。

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还有一类特别容易造成归类错误的过滤装置:陶瓷制过滤器/过滤件/过滤零件。陶瓷(尤其是陶)是一种吸附能力极强的材料,但根据84章章注一(二)的排他条款“一、本章不包括……(二)陶瓷材料制的机器或器具(例如,泵)及供任何材料制的机器或器具用的陶瓷零件(第六十九章)”,需要全数按材质归类,玻璃制的同类产品(相对较少)也是这个问题。

总结来说,虽然液体过滤和气体过滤的原理多有不同,但是对吸附性能好的材料的应用、对静电吸附能力的应用、对特定化学反应中和效果的应用,是84.21项下商品常见的设计。

Tips84.21

84.21税目结构

84.21离心机,包括离心干燥机;液体或气体的过滤、净化机器及装置:

-离心机,包括离心干燥机:

--奶油分离器

--干衣机:

---干衣量不超过10千克

---其他

--其他:

---脱水机

---固液分离机

---其他

-液体的过滤、净化机器及装置:

--过滤或净化水用:

---家用型

---其他:

----船舶压载水处理设备

----其他(船舶压载水处理设备用过滤器:进口暂定2;喷灌

设备用叠式净水过滤器:进口暂定1)

--过滤或净化饮料(水除外)用

--内燃发动机的滤油器

--其他:

---压滤机

---其他

-气体的过滤、净化机器及装置:

--内燃发动机的进气过滤器

--其他:

---家用型

---工业用除尘器:

----静电除尘器

----袋式除尘器

----旋风式除尘器

----电袋复合除尘器

----其他

---内燃发动机排气过滤及净化装置

---烟气脱硫装置

---烟气脱硝装置

---其他

-零件:

--离心机用,包括离心干燥机用:

---干衣量不超过10千克的干衣机用

---其他

--其他:

---家用型过滤、净化装置用

---其他

84.22:

洗碟机;瓶子及其他容器的洗涤或干燥机器;瓶、罐、箱、袋或其他容器装填、封口、密封、贴标签的机器;瓶、罐、管、筒或类似容器的包封机器;其他包装或打包机器(包括热缩包装机器);饮料充气机

包括税目84.21在内,84章有不少税目将几类不同的商品放进同一个税目里,不同的品名之间用分号在税目条文中以示区别。但是,税目84.22是少有的把两类看似毫无关联的商品凑在一起的税目。例如,作为税目84.22项下一部分的洗碟机,对于中国用户来说,以其为代表的一系列容器洗涤装置也许相对陌生,但在作为协调制度诞生地的欧美,却在一定程度上属于“生活必需用品”。虽然这类商品的种类单一,但其保有量很高,贸易量也很大。

作为84.22项下除洗碟机外的另一部分,很多人习惯将这些商品统称为“包装机器”,但其实际范围远不止于此——包装机器仅是子目.30和.40项下的一部分,本税目还包括了大量与包装相关的商品。由.30可以看出,容器的“装填、包封”这类传统意义上的包装机器只是很小的一部分,封口机、密封机、贴标签机以及饮料充气机都不属于包装机器。.的商品为“饮料及液体食品灌装设备”,属于包装设备,将“饮料及液体食品”灌入瓶、罐、袋或其他容器(此处一般不包括箱)中,包装对象、包装物和包装方式均特定;.的商品为“水泥包装机”,属于包装设备,将“水泥”灌入袋或其他容器(一般为袋)中,不仅包装对象、包装物和包装方式特定,而且从子目.的条文中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:在法律意义上,灌装属于包装的一种;.的商品为“其他包装机”,即除.和.以外的“瓶、罐、箱、袋、管、筒或其他容器”的包装机器,包装对象不定、包装物范围最广、包装方式不定;.的商品为“其他”,根据法律条文的逻辑,指的是除包装机以外的所有.30所包含商品(.已经是.30所提及容器包装机的兜底税号),如单独的封口机、贴标签机以及饮料充气机。

综上,我们可以总结出如下几点:一是不要纠结于“包装”这个词的字面意思。事实上,.30的子目条文里根本没有“包装”这个词。在实践中,结合本国列目方案,我们可以确定.10~.30的“装填”或“包封”机器指的是将完整的商品装入某种容器,或将小容器装入另一个大容器的机器。根据这一原则,把口红材料装进口红套管来制成口红的机器,不属于本税目的商品;而将制成的口红装进包装盒的机器,则应归入.。

二是.不包含任何包装机器。在实践中,有企业提出10位商品编码.90的条文似乎与此表述矛盾,但根据法律原则和内在逻辑,即使10位编码的条文因历史原因还存有“装填、包封机器”的字眼,但在实践中完全可以忽略,这不影响法条及归类原则的适用。因此,企业只需将相关容器的包装机器归入.10~.即可。

三是目前很多包装机器是组合式/多功能的状态,装好后还会顺便完成封口、贴标操作,这样的设备仍按其基本特征归入包装机器。事实上,包封机器本身就具有“封口”的含义在内。

此处,读者可能会产生疑问:子目.40项下的“包装机器”又是什么呢?实际上,总有一些包装机器并不使用容器,而是在货物外部造一个包装物,如机场常见的行李打包机,用于在行李外裹上塑料薄膜,这类机器应归入此子目。此外,该子目还包括捆扎机。

最后,在税目84.22归类时还需注意的是,由于包装机器是在整个工业生产中处于最后几步的辅助设备,在与其他功能部件组装在一起的组合机器中,其往往不会被视为主要功能,因此这种设备不能归入本税目。品目注释专门对此种情况进行了说明,即“然而,本品目不包括其主要功能并非包装或捆扎等,而是把原料或半成品制造成为制成品的机器(例如,卷烟包装联合机)”。

Tips84.22

84.22税目结构

84.22洗碟机;瓶子及其他容器的洗涤或干燥机器;瓶、罐、箱、袋或

其他容器装填、封口、密封、贴标签的机器;瓶、罐、管、筒或类似容

器的包封机器;其他包装或打包机器(包括热缩包装机器);饮料充气

机:

-洗碟机:

1100--家用型

1900--其他

2000-瓶子或其他容器的洗涤或干燥机器

-瓶、罐、箱、袋或其他容器的装填、封口、密封、贴标签的机器;瓶、

罐、管、桶或类似容器的包封机器;饮料充气机:

---饮料及液体食品灌装设备

---水泥包装机:

----全自动灌包机

9----其他

---其他包装机

---其他

4000-其他包装或打包机器(包括热缩包装机器)

-零件:

9010---洗碟机用

9020---饮料及液体食品灌装设备用

9090---其他

84.23:

衡器(感量为50毫克或更精密的天平除外),包括计数或检验用的衡器;衡器用的各种砝码、秤砣

本税目的商品构成简单,就是衡具,而且精度不能太高(感量在50毫克以上),以家用和工业用为主要用途,也就是我们平时俗称的秤。秤的原理多种多样,不论机械式还是电子式,能将被测物的重量以某种方式记录、传输或显示的机器均属此列。例如,简单如家用弹簧秤,可以单手操作;复杂如地中衡,卡车都可以一次性称重。

在本税目中,有两类衡具比较特殊,容易被人忽视:一是称重后不记录、输出、显示重量的秤。当然,这些单位信息和重量会有直接联系(体积、数量、价格或长度),如超市常见的计价秤。虽然计价秤一般也能显示重量,但其设计目的是通过实现输入单价等参数,最终经称重计算得到货物的总价格。这点和很多90章的检测设备归类原则不同,绝大多数90章的检测设备是将最终得到的参数(即使是计算得出)作为检测参数,进而判断商品属性。二是仅通过称重作为判断标准的分选机。具体来看,分选机可以设定重量,并根据产品的重量和设定值来标出次品,或将一定重量的货品分拣后以备包装。一般在行业中,此类商品直接被称为分选机而不是秤,但在法律层面,还是要按秤来归类的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同样是测试物体之间的力,检测拉力、牵引力等非重量指标的设备一般归入90章项下。而作为电子式衡具必不可少的核心部件,受力的负荷传感器(负荷传感器,用于将包括重力的受力变化转换成相应的电压变化,这些电压变化一般由测量、控制、测重等的仪器测出,并以需要的量值单位显示出来)因其通用性,也属于90.31项下列名的商品。

Tips84.23

84.23税目结构

84.23衡器(感量为50毫克或更精密的天平除外),包括计数或检验用的

衡器;衡器用的各种砝码、秤砣:

-体重计,包括婴儿秤;家用秤

-输送带上连续秤货的秤:

---电子皮带秤

---其他

-恒定秤、物料定量装袋或装容器用的秤,包料斗秤:

8423---定量包装秤

8423---定量分选秤

8423---配料秤

8423---其他

-其他衡器:

--最大称量不超过30千克:

---计价秤

---弹簧秤

---其他

--最大称量超过30千克,但不超过千克:

---地中衡

---其他

--其他:

---地中衡

---轨道衡

---吊秤

---其他

-衡器用的各种砝码、秤砣;衡器的零件

84.24:

液体或粉末的喷射、散布或喷雾的机械器具(不论是否手工操作);灭火器,不论是否装药;喷枪及类似器具;喷汽机、喷砂机及类似的喷射机器

本税目的商品是那些能够把流体以射流状、散射状(不论是否成滴)或喷雾状进行喷射、散布或喷雾的机器及器具,包括但不仅限于灭火器、喷枪和灌溉系统。

常常有人84.24所列的设备到底能喷什么?根据税目条文,它们似乎只能喷液体或粉末。仔细研读其下各子目和《注释》,本类商品光列名的喷射物质就包括“蒸汽”“砂”“金属研磨料”“空气”。即使蒸汽属于气体还是液体可以存在争论;抑或砂或研磨料的大小粗细到什么程度,才能被视为粉末有不同理解;但是,至少空气是一种气体的概念还是很明确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实践中,税目84.24项下喷射装置的喷射对象应该囊括液体、固体和气体。

区分一个商品是否属于84.24范围的一个核心标准是:不论以何种方式,能够将某种物质以射流状、散射状或喷雾状喷射出来。只要能做到这一点,除了排他条款之规定和少数特例外,基本都能归入本税目。例如,同样是淋浴喷头,当在相同水压的情况下,可以通过内部结构和出水孔径以射流状喷水的,就属于84.24的商品;而只是提供一个出水口的类型,则按材质归类。

遵循能量守恒原理,要想把流体喷出去,必要条件是动力源(泵),基本辅助部件是管子(不论软管、硬管),以及控制最基本输出的简单阀门/开关等常见配件。因此,84.24常见的报验状态是以“组件、成套件、系统”形式体现的,且是要经常用到十六类类注四“功能机组”归类原则来确定归类的税目。

但是,税目84.24中存在一个重大特例:灌溉系统。灌溉系统是个典型的“功能机组”,在肉眼看不见的地方布设了大量的控制装置、检测装置、计量装置、过滤器、阀门和泵,通过管路相互连接并延伸至农业用地,在肉眼看得见的地方由滴管向植物供水。滴管有两种,一是向外喷水的撒布喷头;二是在沙漠或干旱等需要更精细操作的地区,滴管却是真正滴水的管。虽然这与“射流状、散射状或喷雾状”的表述大不相同,但仍要归入本税目。

Tips84.24

84.24税目结构

84.24液体或粉末的喷射、散布或喷雾的机械器具(不论是否手工操

作);灭火器,不论是否装药;喷枪及类似器具;喷汽机、喷砂机及类

似的喷射机器:

-灭火器,不论是否装药

-喷枪及类似器具

-喷汽机、喷砂机及类似的喷射机器

-农业或园艺用喷雾器:

--便携式喷雾器

--其他

-其他器具:

--农业或园艺用

--其他:

---家用型

---喷涂机器人

---其他:

----船用洗舱机

----其他

-零件:

---税号.所列器具的零件

9020---税号.所列器具的零件

9090---其他

84.25:

滑车及提升机,但倒卸式提升机除外;卷扬机及绞盘;千斤顶

本税目包括简单的起重或搬运设备,与税目84.06相类似,前者仅包括了特定的一个或几个具体商品,而非如税目84.19这样包含一大类甚至多类商品。因此,对于归类者而言,只要对商品定性有明确的认识,一般在税目84.25范畴不会存在归类疑难问题。

但是,《注释》在本税目开篇的醒目位置留下了一句话:品目84.26注释中的有关规定,在细节上做必要的修改后,适用于本品目的设备。这句话在之后84.27~84.30的注释条文中将会反复出现。事实上,这句话要解决的是一个系统性问题:在工程机械全面自行化的今天,能自己跑的机器和装着机器的车辆之间的界限在哪。由于相关条文在84.26的注释中有详细的描述,我们将其置于下一个税目来讨论。涉及本税目,如果卷扬机作为拖拉机的一部分构成其正常工作部件,那么,该整部机器,即“拖拉机+卷扬机”,应按拖拉机归入品目87.01。

虽然本税目的商品构成简单,但是有一个鲜明的特点:设备整机和核心部件之间归类的不同。例如,滑车和提升机,这类产品的核心部件是滑轮组,依赖这些滑轮,再配合链、绳、索、缆,定滑轮变向、动滑轮变力,就可利用机械增益原理进行起重。但其核心部件既不按整机归类,也不归入零件税号。具体来看,根据税则列名(归类总规则一),滑轮或滑轮组归入税目84.83项下。同样,液压/气压千斤顶在工业中也很常见,其核心部件是液压/气压缸,缸体通过外接的液/气源,顶升自带活塞,带动承载重物的托架做举升运动。但其核心部件同样根据税则列名(归类总规则一),归入税目84.12项下。这在整个《协调制度》中并不罕见。当一台设备由一个核心部件和一些辅助部件组成时,虽然传统上认为核心部件已经构成了完整品的基本特征,最终归入的税号多少会和整机有一定的关联,但考虑到具体列名的问题,事实反而不尽如此。反过来,很多机器配属了一些附件以后,如果功能或用途发生了改变,且在别的税目中被列名,归类的税号也会发生变化。

Tips84.25

84.25税目结构

84.25滑车及提升机,但倒卸式提升机除外;卷扬机及绞盘;千斤顶:

-滑车及提升机,但倒卸式提升机及提升车辆用的提升机除外:

--电动的

--其他

-卷扬机;绞盘:

--电动的:

---矿井口卷扬装置;专为井下使用设计的卷扬机

---其他

--其他:

---矿井口卷扬装置;专为井下使用设计的卷扬机

---其他

-千斤顶;提升车辆用的提升机:

--车库中使用的固定千斤顶系统

--其他液压千斤顶及提升机:

---液压千斤顶

---其他

--其他:

---其他千斤顶

---其他

文:臧华

编辑:代俊

发布:朱秀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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